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预算 一、象山县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广泛开展多门类项目的技能培训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兴趣爱好者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培养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发掘青少年的特长和潜能,促进个性的健全发展; 3、开展国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相互促进,增进各国和地区间青少年的了解和友谊,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开放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 4、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青少年宫独特的育人功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象山县青少年宫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象山县青少年宫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515.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收入预算51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11万元,占63.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9.80万元,占36.79 %。 (三)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支出预算515.9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4万元,其他支出189.8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0.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四)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15.9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1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9.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4万元,其他支出189.80万元。 (五)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1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2.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尚待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06万元,占81.59 %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1元,占10.73%;住房保障支出25.04万元,占7.68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66.06万元,主要用于本宫的基本支出以及青少年活动经费、创作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3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0.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发放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9.80万元,比2017执行数增加16.77万元,主要是培训科目增加,外聘教师劳务费、水电费等开支增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189.8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89.80万元,主要用于外聘教师劳务费、水电费等项目的支出。 (八)关于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青少年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象山县青少年宫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象山县青少年宫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象山县青少年宫共有车辆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与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象山县青少年宫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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